编辑: You—灰機 2015-10-1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2场,通过中国晋江政府门户网站、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等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4条(次);

公布行政权力294项;

公布行政审批事项21项、公共服务事项63项;

公布2014年部门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以及2015年部门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15年,市局主要通过晋江公安公众服务网、"晋江公安"微信微博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市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部门财政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主要类别包括:人事任免类信息48条,占51.06%;

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占29.79%;

行政权力类8条,占8.51%;

财政资金类信息6条,占6.38%;

其它类别信息4条,占4.26%.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在"晋江公安"微信、微博通过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袭警入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九)》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2015年,市局共发布微信、微博6条(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市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市局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市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

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有关规定的理解不够透彻,未能牢树"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意识,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愿公开,或者未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应公开政府信息,导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社会公众关心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拓展,部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还要进一步深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内部工作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做到在文件生成的过程中同步注明其公开属性;

完善检查督促机制,市局信息公开办定期检查各单位政策文件信息的公开情况,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内容不完整、公开不及时的,及时通报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 二要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公开.要综合利用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信息的公开解读,切实方便公众随时随地第一时间获知相关信息;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公布相关操作流程和咨询电话,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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