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5-10-17 |
3、考核 考核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 :1的比例确定.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体检 考核合格者作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一般性职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5、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6、审批及鉴证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经审定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抽调精干力量专抓;
要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招聘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招聘工作实施意见,并报人事部门批准.凡未经批准的实施意见,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取消当年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纪律,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附表:《永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永州市人事局永州市编办二九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