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5-10-20

2.在认定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的;

3.在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认定过程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3 泉州市行业技术开发中心认定 1.《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2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发展规划,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联合建立科学技术创新平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区域科学技术创新体系. 第十五条 鼓励企业自建或者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合作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平台.企业建立的科学技术创新平台,符合本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优先支持. 2.《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委〔2011〕1号) 第5点 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自愿有偿对外开放,增强创新技术的外溢效应.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3.《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2〕9号) 第三大点第九小点 优先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型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行政确认 农业科技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

2.在认定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的;

3.在认定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认定过程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表二:行政监督检查(共1项)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名称 设定依据 事项类型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1 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监督检查(含4个子项) 1.对科普工作的监督检查 《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 行政监督检查 综合管理科 成果管理科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按规定权限、程序实施检查;

2.未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归档;

3.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的;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2.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00年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依照职责,管理、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对科技奖励工作的监督检查 1.《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17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不设立科学技术奖.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一项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报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备案. 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泉政文[2014]209号) 第二条 泉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泉州市科学技术奖.第五条设立由科技、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和行政部门领导组成的泉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泉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11至15名,主任委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泉州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泉州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泉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4.对技术市场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1997年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改) 第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和监督. 表三:其他行政权力(共2项) 序号 权责事项 子项名称 设定依据 事项类型 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 追责情形 备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