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5-10-29
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 青城林〔2017〕34号 签发人:徐立鹏 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 关于切实做好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林业工作部门: 我区即将进入槐树花期,野蛮采摘槐花导致毁树现象往年时有发生,有的直接把整棵槐树树头拦腰折断甚至锯断,导致树木死亡,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影响我区的文明形象.

为切实做好2017年槐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遏制采花毁树现象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槐树花期的野蛮采摘,会导致大量槐树毁坏、死亡.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站在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增强护林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提前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槐树花期林木管护工作.

二、加强巡护,严格执法 各街道要按照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要求,结合当前防火任务,针对辖区内槐树、槐林的分布特点和管护情况,提早部署,周密安排.要将槐花期的林木管护工作逐一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护林队员,加强巡查管护,坚决杜绝因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管护不力造成的负面新闻舆论、非正常上访等情形发生.要对进山人员实行严格检查,凡携带斧头、锯等工具采摘槐花的,一律禁止进山,特别加强对东部山区各进山路和崂山水库、书院水库两侧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采摘槐花毁林的人员,要及时制止.区森林公安局将派出执法人员实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特别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发现因采摘槐花毁林的,坚决依法从严处理.

三、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护林宣传,教育市民爱护树木,树立爱绿护绿意识.请各街道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问题.各街道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请于5月底前报区林业局. 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 2017年4月27日 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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