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5-10-31 |
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奖励证书复印件;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http://emis.ciat.cq.cn/emis)下载. 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申报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者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按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填写申报书.
(二)报送材料.申报者或申报单位根据在我市工作的不同领域,向渝委人才办〔2009〕17号文件明确的相应牵头单位申报.所在单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人选初审.
(三)组织初选.各牵头单位应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用人单位发展需要,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初选,同时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百人计划"初步人选,审核盖章后,报"百人计划"项目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四)专家评审."百人计划"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第九批"百人计划"建议人选名单.
(五)组织审定.建议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正式人选.
四、有关待遇 对入选"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渝委人才办〔2009〕17号文件的规定,将作为市政府特聘专家,授予"重庆市特聘专家"称号,享受相关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纳入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专家管理服务.
五、组织实施 "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由"百人计划"项目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高等院校引进的人才由市教委负责申报;
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引进的人才由市科委负责申报;
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人才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申报;
国有企业引进的人才由市国资委负责申报;
金融机构引进的人才由市金融办负责申报;
重点园区(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工业园等)引进的人才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申报;
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引进的人才由市委统战部、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市工商联负责申报工作;
不符以上申报渠道的,由用人单位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申报.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各申报人应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档于2018年9月5日至10月10日期间报送至"百人计划"项目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申报办理咨询:周杨86868904 网络技术支持:刘耘浩
6800761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1号楼1514室) (此件主动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