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5-11-01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复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自来水安装收费管理的建议》(第235号)收悉.

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足发改〔2015〕59号)文件精神,对重庆渝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区域内的(大足城区、双桥城区、龙水城区、邮亭城区)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安装收费标准做了规定.而农村安装自来水的收费标准,目前,无论从国家层面或我区政府层面都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 农村自来水在实际安装中,由于国家补助的款项主要用于主水管安装、水池修建、净化设备购买等大的支出,其余支管道及入户的安装、维修、维护这些费用,一般需要村民自己承担.由于用水户距主管网距离不同,所用管材数量不同,所以造成安装收费标准有差异. 为了改善村镇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村镇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村镇自来水厂收费行为,统一收费标准,落实惠民政策.2017年,由区发改委牵头,委托价格审计机构(重庆兴农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区村镇自来水厂的供水价格及安装收费标准进行价格评估.2018年2月已开始收集资料,计划5月底完成成本核算,由发改委讨论通过后召开听证会,广泛收集民意,形成报告报经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预计在今年10月份形成正式文件,规范村镇供水活动,纠正收费乱象. 此复函已经陈军副书记审核,郭礼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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