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5-11-03 |
四、加强证后监管,规范企业行为 一是强化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加强获证饲料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对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经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收回、注销其《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或《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坚决淘汰生产、检验条件不达标的企业.二是强化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一些兽药生产企业通过GMP之后,重销售、轻质量,导致生产出不合格的产品,今年省级要加大对兽药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力度,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建议农业部注销其《生产许可证》.三是强化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对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在日常监管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注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对发现有经营假劣兽药、违禁物质及人用药品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查处.
五、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保障执法机构高效运转
(一)加强和完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适应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形势,健全省、市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明确各级检测机构职责和定位,提升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实现省、市、县相互配合、各有侧重、职责明确的饲料监测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饲料兽药生产企业检测能力建设,提高其装备、人员及管理水平,开展企业实验室考核认证试点,按规定实施原料进场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并逐步将其纳入饲料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企业开展营养指标常规检验,监管部门实施卫生安全指标监督检测,构建企业和监管机构共同参与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二)加强和完善饲料兽药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以县级饲料监督执法机构建设为重点,加强省、市、县饲料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实现饲料兽药监管工作重心下移.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饲料兽药监督执法机构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形成饲料兽药监管工作属地管理、监管职责明确、工作各有侧重的饲料监管网络,实现饲料兽药监管工作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为饲料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和完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运用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建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管理信息平台,对生产企业及产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数据统计等信息进行集成整合,实现数字化集中管理、适时更新和公开查询;
为基层饲料监管人员配备便携式查询终端,实现饲料产品行政许可情况和生产企业合法性现场核实信息化.建设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数据库实现质量安全监测及查处信息实时报送和快速传递.
(四)完善兽药饲料监管运行机制.研究新形势下兽药饲料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完善横向行政管理、检验检测、监督执法三方联动、三位一体,纵向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各有侧重的监管模式,形成监管合力.
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和政府服务意识,全面推动饲料兽药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推进饲料兽药企业技术创新.按照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自主经营、有偿服务 的原则加快企业科技研发中心、综合性检验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加大企业科技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安全、营养、环保的新型饲料添加剂,加强对酶制剂、微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新型饲料添加剂研发、生产与应用,全面替代或禁止抗生素的使用.发挥饲料兽药企业技术和人员优势,参与饲料养殖技术推广,普及健康养殖技术和理念.二是推进饲料兽药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借助行业整合和政府推动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饲料兽药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推进饲料工业产业化发展.发挥饲料企业资金、技术、市场和产业带动优势,促进种植业和畜牧业的有机融合,推进饲料工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四是推进饲料兽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落实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推行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饲料企业检验检测条件建设,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