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5-11-06 |
编写安全报告;
进行风险评估;
执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检查和内部审核;
代表客户与监管机构的沟通;
协助组织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事故和事件调查.
4 OHSMS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构成 4.1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是OHSMS认证机构认可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是OHSMS认证机构的基本认可准则. CNAS-CC12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是OHSMS认证机构的专用认可准则. 4.2 其他适用的认可规则包括: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CNAS-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
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CNAS-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CNAS-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RC07《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4.3 其他适用的认可准则包括: CNAS-CC11《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
CNAS-CC12《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CNAS-CC14《计算机辅助审核技术在获得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使用》;
CNAS-CC106《CNAS-CC01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中的应用》. R 部分 R1 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 R1.1 CNAS按CNAS-RC01附录A(与本文附录D分类相同)中的大类进行认可,必要时可对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加以限定. R1.2 认证业务范围分组 考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过程的技术特点以及认证机构审核组所需的能力,CNAS把CNAS-RC01附录A(与本文附录D分类相同)中全部大类划分为一系列技术组,并将技术组中在技术方面对审核组水平具有较高要求的类确定为关键类(详见本文件附录A). R1.3 认证业务范围认可的见证评审要求 R1.3.1 如果技术组中只有1个关键类,CNAS对关键类实施见证评审并通过后,方可结合文件评审或办公室评审的结果授予该组的所有类. R1.3.2 如果技术组中有多个关键类,CNAS至少实施1次见证评审,并按以下规则实施见证评审: R1.3.2.1 在本附录A的 关键类代码 列中,识别为 和 关系的所有关键类,CNAS在对技术组中某关键类实施见证评审并通过后,可结合文审或办公室评审的结果授予该关键类和该组的其他非关键类,但该组中未经见证评审的关键类仍需实施见证评审. R1.3.2.2 在本附录A的 关键类代码 列中,识别为 或 关系的关键类,CNAS 在对技术组中任一关键类实施见证评审并通过后,可结合文件评审或办公室评审的结果授予该技术组的所有类. R1.3.3 认证机构申请获得某技术组中一个或几个非关键类的认可,最低要求是该技术组接受1次CNAS见证评审并通过. R1.4 认可后的见证评审要求 在第一个认可周期内,CNAS至少对本附录A中每个技术组实施1次见证评审. 已证明认证机构具有充分的经验和绩效后,CNAS可在每两个连续的认可周期内,至少对本附录A中每个技术组实施1次见证评审. 如果认证机构在审核员管理、审核过程、审核结果以及审核人员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CNAS可视情况恢复为第一个认可周期的见证评审频次. C 部分 C1 认证利益相关方(对应CNAS-CC01条款4.1.2,IAF MD22 G4.1.2) 除了管理和非管理的永久和临时工作人员及其代表外,其他的OHSMS认证利益相关方还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和监管机构(地方,区域,国家或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