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5-11-07 |
二、总则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费县国土资源局费县梁邱镇郝家村等11村2017年度省级年均百万亩土地整治、石井镇大安等村扶贫土地整治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费县国土资源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临沂上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 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磋商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