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5-11-10 |
对无档案的申报人选,须通过考察评估等方式作出认定,重点核实申报人选的资格资质、能力水平以及人选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情况.
5、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申报人选签订申报承诺书,对严守有关纪律作出承诺,如有违反,自动退出申报遴选,并自愿接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一切处理意见.
6、对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单位在收到拟定合同通知后,即时启动人事备案程序,确保发文公布后3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其中,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一般要在发文公布前全职到岗.否则,取消入选资格,将单位和人选列入黑名单,削减申报单位下年度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
7、各申报单位、各市党委组织部须于4月22日(周一)下午4时前,通过信息平台向省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省主管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提交材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主管部门将不再反馈意见.
8、工作计划书、申报承诺书、院士举荐信、代表性成果评价书等模板可登陆 人才山东 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省主管部门联系.联系
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87;
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