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11-11 |
一、日照岚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实施的"进港通道三期项目"违法用海案 该案件已于2018年5月24日申请岚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作出裁定,且该项目已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国海证2017B37110305434),项目名称为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进港通道基础工程.
经现场踏勘,岚诚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实施的"进港通道三期项目"工程行政处罚案的处罚面积、坐标位置均在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进港通道基础工程范围, 2019年4月26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进行了验收,现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整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
二、日照岚桥港务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实施的"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矿石铁路专用线项目"行政处罚案
(一) 该工程于2017年11月6日取得海域权证书(国海证2017B37110305434),项目名称为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进港通道基础工程.经现场踏勘,岚桥30万吨级矿石铁路专用项目工程行政处罚案
(一)处罚面积、坐标位置均在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进港通道基础工程范围, 2019年4月26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现场进行了验收,现场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整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完成整改,验收合格. 对以上案件整改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从4月27日至5月8日(星期天节假日除外),联系地址:日照市日照大厦(北京路188号) 邮政编码:276800 联系
电话:8816678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