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11-30 |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竞标人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
9、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9.1提交竞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竞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 9.3请竞标人接电话通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或者修改,或在网上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竞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承担.
三、竞标报价说明
10、竞标价格 10.1 本工程竞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以审计部门审定数为准. 10.1.1本工程价格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确定. 10.1.2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主材(仅限钢筋、水泥、砼砌块三类)单价低于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