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12-03 |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可依据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训练类型和执行的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具体要求参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指南》. (1)申报项目可广泛征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在我校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P)项目、兵团创新创业实践班项目以及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基础上申报,也可另选其它有明确方向和创新创业基础的项目申报. (2)项目团队成员数量不多于5人,鼓励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背景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应确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可根据项目执行的具体情况选定成员,但需明确每名成员在项目中的分工.每个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3)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要求项目团队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团队成员必须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建议为我校2至3年级的学生.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毕业或离校,可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更换负责人,也可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每个项目应配备不超过2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指导教师(至少一人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需配备1名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把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放在第一位,保证投入足够的精力指导学生完成训练项目. 联系人:徐海涛 联系
电话:2058589 国创项目交流QQ群:701528084 附件2 2019年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P)项目 实施细则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核心,落实到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我校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规范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标准,搭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现将开展第十六期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通过项目带动、示范引领、分类管理等办法,引导各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突出专业特色、转变办学方式,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上来,转到服务新疆、兵团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上来.项目的实施按照 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的原则,重点资助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 依据我校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实施原则,突出项目的自主性、创新性、探索性、可行性、实践性和完整性,项目选题由学生自主申报,项目内容主要包括:1.发明、创作、设计等项目;
2.应用性、创新性研究项目;
3.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4.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5.为参加国家有关竞赛的前期研究项目;
6.社会调研研究项目;
7.有学院专业特色的研究项目;
8.由社会实践转化的项目;
9.其他有价值的研究项目. 各学院应加强审查,避免以教师科研课题为内容的重复申报,与已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RP)重复或类似的项目学校将不再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