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12-09

第一章第一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 2.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综合说明;

2.投标须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6.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需质疑、澄清的内容以书面质疑函的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于收到质疑或澄清函7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网址:www.gszfcg.gov.cn)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后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网址:www.gszfcg.gansu.gov.cn),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可传真)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需按照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文件的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人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本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将其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按顺序统一编码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须在统一目录下按顺序标明页码合订成册,且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均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U盘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中投标文件必须为PDF格式并且在PDF阅读软件下可正常查看,U盘中除了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外,须另存一份word版本的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制作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 为方便招标代理机构唱标,投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书面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格式五)密封于开标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密封、封装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1. 资格证明文件 应包含以下内容:(所涉及资格证明的材料原件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后);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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