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12-10 |
电话:051988890523 (2)采购代理机构: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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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合同时间: 年月日代理机构:采购编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询价文件. 1.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范围及要求详见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第二条 合同价格 2.1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元(小写 ). 2.2结算方法:固定综合单价,采购清单按实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四条 交货时间 4.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总清单. 4.2 交货及验收:乙方应自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交货. 4.3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按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的约定向甲方提交产品的所有技术资料. 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所附的 服务承诺 提供服务. 5.2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5.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5.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5.3.2质保期内,除人为损害外,乙方负责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及保养. 5.3.4 技术支持及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一天,即今日通知明日到场,否则作违约处理. 5.3.5 若产品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产品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3.6 所有产品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产品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3.7 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保证与违约责任 6.1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6.2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附属资料的,乙方应按与其交付产品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6.3产品质量保证期为:按国家规定执行 6.4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返工、报废的,乙方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经催告后不更换及修理的,甲方可自行更换及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的服务未做到或未按时完成均作为违约处理. 6.5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6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任何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同时,甲方也应保证乙方免受任何因甲方责任造成的第三方索赔. 第七条 保险与税费 7.1在产品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8.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改变产品技术内容的,则产品价格及交付期,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协商并调整. 8.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