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6-01-01 |
2009年:《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废铅酸电池铅回收业》(HJ510-2009);
2011年:《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根据上述政策国家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及其第三方企业参与电池的回收、处置,同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要求,电池最终可以得到再生处置,但废旧电池回收、再生处置企业须符合相应选址、规划.目前永州市道县无相关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处置企业、电池回收、最终处置需要中间单位进行收集、分类、周转,且目前废旧金属回收业存在收购站点分布不合理,无证经营、违法收购,出现资源浪费等现象. 基于上述行业背景,从环保以及经济效益双重考虑,湖南永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在道县工业园道县长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闲置厂房投资约1080万元建设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收集、暂存永州区域4S店、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等机动车维修、销售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基站、工矿企业、废旧物品回收点及大型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后将废旧铅酸蓄电池转运至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本项目不涉及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处置等加工环节.本项目收集、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约2800t/a.运输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 本项目收集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规定: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因此,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危险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原材料来源于4S店、电动自行车、电瓶车等机动车维修、销售点,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基站、工矿企业、废旧物品回收点及大型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湘环函[2017]209号文中第三产业及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等社会源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明确省级审批权限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环函[2017]209号文中的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法律和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四十
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中180号仓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南永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课题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对工程拟建地进行了详细现场调查、收集了区域和工程的相关资料,通过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整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湖南永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建设地点和周边现状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工业园(道州工业园)长兴公司内,根据道县县城总体规划及道县长兴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详见附图4及附件8.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程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