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1-03 |
一、实施新增公租房补贴
(一)基本情况 1.
项目内容: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解决我市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快实现住有所居,今年市政府在对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计划通过发放货币补贴方式,对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新增公租房保障5000户.这些家庭使用住房补贴,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房源,尽快解决工作、生活等实际居住需求问题. 2.牵头部门:市国土房屋局 3.责任人:郭春久(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4.相关单位:市人社局、市内四区政府 5.资金情况:总投资1600万元,全部由市财政承担.
(二)逐月分解计划 时间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11月12月 工作进度 开展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家庭(最低收入类)受理登记 社区完成申请家庭受理登记 街道完成申请家庭资格初审 市内四区国土房屋部门完成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复审 市保障部门完成申请家庭保障资格终审及公示 对终审及公示通过的申请家庭完成租赁房屋备案登记 完成补贴发放名单核准及补贴资金申请 完成公租房货币补贴5000户家庭的资金发放 ― ― ―
二、实施 暖房子 改造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2018年市内四区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改造任务为211万平方米.其中,中山区32.5万平方米,西岗区32.5万平方米,沙河口区43.5万平方米,甘井子区102.5万平方米,2018年底前完成. 2.牵头部门:市建委 3.责任人:李东晔(市建委副主任) 4.资金情况:总投资55700万元,市财政承担41800万元,区财政承担13900万元. 时间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11月12月 工作进度 下达改造任务 完成项目可研等立项前期工作 完成计划立项;
进行设计招标前期工作 完成设计单位招标和部分施工图设计 进行施工招标准备工作.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的制作,内部审核;
工程量清单的制作,财政部门审核;
完成施工图审核 陆续进行施工招标工作.招标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审核 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和工程开工准备 完成工程量30% 完成工程量70% 完成工程量100% ―
(二)逐月分解计划
三、实施开工棚户区改造1643套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实施棚户区改造是改善城镇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完善城市功能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经调查摸底,市政府确定2018年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1643套.其中,旅顺口区300套,金普新区202套,普兰店区126套,庄河市864套,长海县151套.由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通过国开行、农发行等贷款资金支持组织实施.对棚户区的居民主要通过货币化安置方式,让他们早日住上新房,提升居住生活品质. 2.牵头部门:市国土房屋局 3.责任人:郭春久(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4.相关单位: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 时间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11月12月 工作进度 下达棚改预计划 旅顺口区、普兰店区、庄河市、长海县、金普新区筹备棚改前期工作 与国开行、 农发行对接研究棚改资金 对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启动改造工作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50%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55%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60%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70%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80%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90% 完成年度棚改开工任务100% 5.资金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责任主体为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地方政府负责落实改造资金.经各地区上报,2018年全市棚改预计投资约90000万元,主要通过国开行、农发行贷款方式筹集改造资金. 民生工程二:城市管网建设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