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6-01-04 |
电话:0411-86186011
十、采购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波
电话:0411-88156193 传真:0411-88156193(自动)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7211010182800054688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2019年大连市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中心托养体验及康复训练服务- 阳光家园 心智障碍者辅助性就业训练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19-0503 采购内容: 阳光家园 心智障碍者辅助性就业训练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磋商时间:2019年05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评标室.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17.008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4 磋商保证金额:3000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为方便磋商保证金的及时返还,建议各供应商以电汇的方式缴纳.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6日16:30时. 磋商保证金递交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
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磋商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磋商保证金.
5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报价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报价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报价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3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在磋商当日(2019年05月27日北京时间13:00至13:30),到磋商地点当面递交.
8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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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履行完毕.
(二)服务地点:大连市残疾人托养康复服务中心(旅顺口区佳地街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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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须包含服务要求中所有采购内容,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不再向成交单位支付除合同价款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2、各项目每期计划康复人数和天数必须保证,对缺额和中途流失的人员或未完成计划康复天数扣减成交供应商相应服务费用,扣减费用按照项目人均每天费用*缺少人数*缺少天数计算.
3、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对成交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对于出现问题的成交单位将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处罚.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 供应商 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 采购代理人 系指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