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6-01-05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 01标段监理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20160124-GC01-G1-2-1 招标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01月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4

第五章 监理服务取费报价

33

第六章 设计报告及图纸

3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0124-GC01-G1-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该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以吉财建指【2014】248号文件及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4】38号文件批准建设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70%,地方龙头企业自筹配套资金30%.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工期

01 20160124-GC01-G1-2-1 施工阶段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与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02 20160124-GC01-G1-2-2 建设规模总计3.17公顷,含田间道路工程、2.16公顷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1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筑工程(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016年4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上面表格要求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五年完成过建筑工程或温室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监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内设机构章对外无效).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单位.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9 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01日至2016年02月0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9A室报名窗口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标段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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