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6-01-06
关于印发《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 报表制度》的通知 农机发z20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适应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形势,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地提供数据资料和信息,我部对2014年修订实施的《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适当修订,并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批准文号:国统制z2016{149号).

现将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批准) 农业部2016年12月23日 附件 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6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4

(一)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市(机年)1表)

4

(二)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市(机年)2表)

5

(三)农业机械拥有量(农市(机年)3表)

6

(四)农机化作业情况(农市(机年)4表)

11

(五)农机化管理服务与经营效益情况(农市(机年)5表)

15

(六)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农市(机年)6表)

16

(七)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季度预测报)(农市(机季预)1表)

17

(八)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登记情况(农市(机季)1表)

18

(九)农业机械事故情况(农市(机月)1表)

21

四、指标解释

25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科学制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搞好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向社会提供农业机械化信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和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报表统计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各种所有制和经营形式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包括农垦、军委、劳改系统及其他行业.不包括森工和远洋捕捞单位.

(三)调查内容 农机化系统机构及人员、农机化服务组织及人员、农业机械拥有量、农机化作业情况、农机化管理服务与经营效益情况、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主要农业机械拥有量情况(季度预测报)、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业机械事故情况等.

(四)调查频率和时间 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数据于次年2月5日前上报,季度预测报数据于3月、6月、9月、11月每月7日前上报,季报数据于4月、7月、10月、次年1月每月4日前上报,月报数据于每月4日前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五)报送要求 本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填报的综合表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保证满足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本着精简报表、减轻基层负担的原则,具体制定本辖区范围内实施的地(市)、县和基层填报的表式. 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机械化统计资料,由乡(镇)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调查统计,上报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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