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1-06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80万个聚丙烯塑料筐、50吨/年聚乙烯薄膜项目 建设单位 寿光市稻田镇占涛塑料厂 法人代表 于占涛 联系人 于占涛 通讯地址 寿光市稻田镇王望工业园 联系电话
15963616127 传真 邮政编码
262728 建设地点 寿光市稻田镇王望工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7-370783-29-03-054045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塑料制品业 C292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4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4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94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17年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寿光市稻田镇占涛塑料厂投资104万元租赁厂房,建设年产180万个聚丙烯塑料筐、50吨/年聚乙烯薄膜项目.该项目位于寿光市稻田镇王望工业园环宇纺织院内.项目占地400m2,环保投资4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职工定员16人,年工作300天,三班轮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于2017年5月已经投产,属于未批先建项目,项目于2017年12月对项目进行了处罚,处罚文号寿环罚字(2017)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十
八、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需要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业主委托我单位对此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2008.6.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