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你们在市场竞争中受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经研究,同意你司染部、翻纱部、保全部生产线岗位的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间至2008年4月30日止. 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一、
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 此复. 二OO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