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1-20 |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污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气流平稳段6氨最大排放量为4.8*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为7.0*10-5kg/h,臭气浓度(无量纲)最大值为231,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排气筒高度15m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为0.274~0.366mg/m3之间,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氨排放浓度为0.09~0.19mg/m3之间,硫化氢未检出,臭气浓度为11~15之间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悬浮物去除率为97.08%,COD去除率为98.18%,总磷去除率为96.32%,污水处理站出口监测点的2#的pH值在7.01~7.22之间、色度在2~4倍之间、悬浮物排放浓度在9~12mg/L之间、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在12~18mg/L之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在30~44mg/L之间、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在0.19~0.28mg/L之间、氨氮排放浓度在8.04~8.84mg/L之间、总磷排放浓度在0.40~0.44mg/L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1#~8#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1~58.2 dB(A)之间;
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1.5~48.2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总量控制结论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0.77t/a,氨氮排放总量为9.35t/a,污染物总量核算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符合《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该工程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较规范,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稳定,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提标改造项目验收监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15日 肇东伊利动力部 2018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