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1-24 |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书林 联系
电话:0411-8970612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
电话:0411-89867668 传真:0411-89867668 电子
七、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 5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庄河市教育局中小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领取招标文件 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3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 样品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1)递交样品的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7日13:00时―14:00时止,庄河市建筑业管理处(庄河市红岩路402号). 在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紫外线杀菌车、土豆去皮机、伸缩旋转餐桌各(1套)必须提供实物样品,具体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将对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性能、材质、外观等进行综合评审.提供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样品数量种类不全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样品上须标明以下内容:按所投样品 ①项目编号 ②样品的名称 注:样品中不得体现投标人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供验收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产品必须与样品相同;
其他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领回.
5 供货要求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地点:庄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至少一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使用一十二个月后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应提供的 伴随服务 1.提供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施工、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投标时应进行响应). 3.在货物保质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的维护服务(投标时应进行响应).采购人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