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1-27 |
十、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 地址:蒲江县光明乡韩桥村2队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
电话:028-88522036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升路256号中加国际1701(2)号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
电话:028-86726618转813
第二章 供应商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询价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人 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
3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 采购项目名称 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5 询价通知书编号
5101312018000180 6 询价通知书编制 由蒲江县光明乡人民政府和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7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171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17100元;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8 采购方式 询价
9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0 联合体询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2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