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2-03 |
2 现状与趋势 2.1 现状 水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堰、古桥、古堤、古井、古建筑、古庙宇、石刻、碑文、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
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水利工具、艺术品、文献、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流传、传统表演艺术、水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意见》和水利部《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7年3月,丽水市水利局启动了九县(市、区)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确定缙云县作为整个丽水地区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试点县.4月缙云县政府下发文件成立 水利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5月缙云县建立起水文化遗产普查的组织机构,形成以水利团队为技术支撑,文化、交通、文物、农业、旅游、社会民间团体等相关部门相互协助的普查团队. 2017年6月到9月,缙云县水利局抽调人员组成水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全面开展水文化遗产普查.普查组历时三个多月,对所辖范围内涉水方面的古堰、古堤、古桥、古塘、古井、古埠头、祭水古庙,以及相关碑刻文献等进行深入普查.共计勘测了320个水文化遗产工程. 总体描述统计 在缙云县320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堰坝81座(25.31%)、桥115座(35.94%)、渡槽1座(0.31%)、塘12座(3.75%)、水电站3处(0.94%)、堤7座(2.19%)、渡6座(1.88%)、湖1座(0.31%)、坑2个(0.63%)、井32口(10.00%)、潭2个(0.63%)、庙9座(2.81%)、碑6座(1.88%)、遗址2处(0.63%)、古村落5个(1.56%)、文献36篇(11.25%). 从地域分布看,除36篇文献外,在缙云县284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东渡镇15项(4.69%)、七里乡11项(3.44%)、新建镇67项(20.94%)、新碧街道21项(6.56%)、东方镇20项(6.25%)、壶镇镇63项(19.69%)、前路乡5项(1.56%)、大洋镇9项(2.81%)、大源镇4项(1.25%)、胡源乡10项(3.13%)、溶江乡3项(0.94%)、三溪乡1项(0.31%)、石笕乡4项(1.25%)、仙都街道9项(2.81%)、县博物馆1项(0.31%). 从年代分布看,除36篇文献外,在缙云县284项水文化遗产工程中,三国2项(0.63%)、晋朝2项(0.63%)、唐朝5项(1.56%)、五代十国1项(0.31%)、宋朝11项(3.44%)、元朝13项(4.06%)、明朝28项(8.75%)、清朝109项(34.06%)、民国17项(5.31%)、建国后6项(1.88%)、无可考证90项(28.13%). 缙云县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缙云县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缙云县的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重要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目前,缙云在水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方面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是水文化遗产保护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研究薄弱,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
二是对于水文化遗产的价值认知能力有限,难以全面、系统挖掘和深刻阐释文化遗产的多元价值,难以讲好 缙云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