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6-02-06 |
三、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货物保修期满后,保证以优惠的价格长期保证设备各种备品备件的供应,且保证代应之备品备件为最低价格. 2.其它售后服务条件,如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货物为本次招标前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2.经验要求:列出同类项目近三年业绩介绍,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并已验收的项目. 3.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4.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服务期):保修二年,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7.验收要求: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8.保修及售后服务:①按厂家承诺进行;
②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须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
③接故障通知2小时内给予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保修期内为免费服务),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④提供免费培训计划,直至操作人员正常使用. 9.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时由双方协商. (2)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款项支付时,卖方同时向买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 是指:广东利泰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4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5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 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招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