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2-10 |
5、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监督管理的责任;
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负责
一、
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
6、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和房屋产籍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规划区个人住宅建造和落实房产政策的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房产市场管理;
负责房产转让、抵押、租赁、典当、置换、担保等交易管理;
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合同备案等商品房销售管理;
负责房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业务服务人员的资格管理.
8、承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督管理;
负责县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许可;
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管理;
指导、监督拆迁中的补偿与安置工作;
协调和裁决有关拆迁纠纷.
9、负责全县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屋维修养护工作;
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普查,编制危旧房屋改造计划;
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原有房屋装饰装修及从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10、承担全县房屋白蚁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全县国有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经营、修缮等管理工作.
12、承担房产管理、房产开发管理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2010年12月1日《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6号令);
3、2013年6月1日《郴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郴政发[2013]18号);
4、1998年7月20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令);
;
5、2004年7月13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131号令);
6、2004年7月1日《关于公布市级第一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第一批保留和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郴政发[2004]21号);
7、2012年3月22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房[2012]58号);
8、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89号令);
9、2000年3月29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
10、1998年10月22日湖南省建委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湘建[1998]房字312号);
11、2003年6月8日《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379号令);
12、2004年5月1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125号令);
13、2008年1月22日《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14、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5、1998年8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湖南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16、2012年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的《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17、2001年8月15日《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96号令).
18、2007年12月3日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财政部[2007]162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