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2-10 |
如属拆迁户,按局领导的批示和签订的拆迁安置合同办理.如属过户申请,法规股工作人员及时复审,复审无异议的应及时审批.
4、办证.法规股工作人员凭局领导的审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办理住房入住手续,签订租赁合同.
5、收费.承租人办理住房手续的同时,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交纳有关费用.
6、安排房屋.承租人凭房屋租赁合同领取住房钥匙. 收费依据:按当时市物价部门批复. 收费标准:
1、住房租金.根据承租人所租住房屋的不同地段、不同结构、不同层次计收房租.
2、非住宅租金.由县房产管理局法规股进行公开拍租,不宜拍租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赁价格.
3、房屋损坏赔偿费:按实损面积1.5倍收取. 法定时限:
1、申请办理直管公房住房入住、过户、装饰装修等手续,符合办理条件且手续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
2、申请办理承租直管公房非住宅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完;
对已列入议租、拍租直管公房非住宅,按县房产管理局议租、拍租规定时限办理. 监督与投诉:工作人员在办事过程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拿卡要、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向县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
电话:5526339 承办单位:永兴县房产管理局法规股 地址:县房产管理局三楼
电话:5521573
3、商品房预售许可 办事依据:
1、1994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通过,2007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1998年7月20日《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248号令);
3、2004年7月13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131号令);
4、2006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