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6-02-19 |
出访地:须写清楚国家/地区名称;
起止时间为离抵境日期(由我国出境口岸出发及到达我国入境口岸时间),如2017年1月1日离境至2017年1月31日入境 共31天. 3."邀请人信息":须按照邀请函填写表中信息含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
邀请函须真实有效,内容应包含明确的出访目的、事由、出访日期、停留期限、费用来源、费用负担办法等. 4.申报材料:出国(境)――此表、邀请函复印件1份、邀请函中文翻译件1份、详细出访日程、尚在有效期的《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者《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1份;
台湾―― 此表、邀请函1份、专业活动计划书及行程表(30天以内需详细到每天上下午)1份、赴台人员名单1份、邀请方背景简介1份、《因公赴台人员备案表》1份,赴台参会须提供承诺函1份(以上材料复印件即可);
日本――此表、"三书"各1份、尚在有效期的《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者《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备案表》1份. 其它――"外籍",须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永居",须提供永久居留签证页复印件;
有效(因公)签证,须提供签证页复印件."外籍专家",如果是长期外籍专家,提供专家证复印件;
如果是短期外籍专家,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注:赴台材料不得出现"民国"、"国立"、"中央"、"ROC"等字样. 5."出访经费":须按照邀请函如实填写,依照经费分类,对应划线处填写负担部门;
并填写各项费用预计支出. 6.申报流程:所在单位审批→人事处审批(≥90天)→党委组织部审批→交流处审批→分管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正处级)→党委书记审批(正处级)(审批完成后由国际学术交流处出具派出材料) 7.申报说明:按照原报送至学校的出访计划,须于计划出访时间一个月前提前申请,不受理出访后补交. 8.公示:根据《南开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16]10号),提交申请前应在所在单位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团体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经费预算等. 9.回国:结束任务回国(境)后7日内需将出访总结交至学院相应部门,并将因公证照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 南开大学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校内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地 生年月日 职称 职务 正处 副处 手机号 身份证号码 邮箱 是否退休 是否涉密 是否具有某国永久居留权 是____ 否 是否有有效因公签证 是____ 否 是否外籍人员或港澳台胞 是____ 否 是否短期外国专家 是____ 否 出访类别 学术会议 短期讲学 访问交流 进修培训 合作研究 其它类型 团组类型 国家团组 南开团组 其它团组______ 出访地 停留天数 出访起止时间 出访内容 国(境)外邀请人姓名、单位、职务: 参加活动名称及主要内容(中文): 出访路线(往返及途经主要城市): 出访经费 科研经费 学院经费 部门经费 其它经费____ 所在单位审批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预计支出:国际旅费____境外费用____其他费用_ 人事处审批意见 (出访时间为90天及以上)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党委组织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国际学术交流处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年月日校长审批意见(正处级) 签字: 年月日党委书记审批意见(正处级) 签字: 年月日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