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2-19 |
(四)评审推荐.经市职称办同意,成立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材料、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推荐人选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五)省评委会评审.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等多种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六)公示.省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在江苏教育网公示一周.
(七)发文公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并颁发资格证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推荐工作,严格各公示环节,校、区、市三级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三),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除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附件四)的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外,还需报送《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2份(请用EXCEL表格制作,纸质加盖教育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公章).申报名册、评审表和评审简表均发送电子版文件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单位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逐一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完整、准确真实.要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撤销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关于评审费用 各单位按每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材料400元标准收取评审费,请各区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将评审费交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市教育局人事处汇总后将评审费交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朱坤,
电话:83639920. 附件一:2014年全市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附件三: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附件四: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 附件一 2014年全市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区 (学校) 名额 区 (学校) 名额 玄武区
6 秦淮区
8 建邺区
2 鼓楼区
8 栖霞区
2 雨花台区
2 江宁区
4 浦口区
2 六合区
3 化工园区
1 溧水区
2 高淳区
2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单位
18 附件二 类号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学校名称: 所在省辖市: 姓名: 申报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填表日期:年月日江苏省教育厅制 江苏省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使用,评审表一式3份.审批盖章后,本人人事档案、县(市、区)、市教育局各存1份. 2.本表第1至8页的内容由本人填写,学校审核;
其余内容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填写. 3.按表中各栏目要求填写,要求真实、全面地反映申报人员水平、能力和实绩.某些栏目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4.本表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 5.本表一律A4大小,正反打印,不得放大或缩小. 本人郑重承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提交各项评审材料全部真实. 申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