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6-02-19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知识问答(跨省转入)

一、参保人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转入顺德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外省(广东省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转入顺德:

1、广东省户籍人员,现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2、顺德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外省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按规定需转回顺德的.

3、外省户籍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正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4、外省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待遇领取地按规定确定为我区的.

5、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顺德区,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顺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 (备注: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长期退休金待遇的,参保人不能再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顺德)

二、参保人李先生,现年40岁,原在南京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有12年,离职后现正在顺德就业并参保,李先生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入顺德的手续? 答:李先生申请将南京已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顺德,具体须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李先生向南京社保部门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李先生持南京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就业地的顺德社保办事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三、参保人跨省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金额,可与顺德参保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金额累计计算吗?若两地(或两地以上)重复参保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顺德后,其转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金额,可与顺德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金额累计计算.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它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四、参保人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到顺德时,若转出地社保机构没有按规定转移资金或转移的清单不符合要求时,顺德社保将如何处理? 答:若异地社保机构没有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时,顺德社保将作以下处理:

(一)转移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转出地社保机构重新转移或补足转移资金,或者将作退回处理.

(二)转移明细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转出地社保机构重新提供或给予补充说明具体原因,或者将作退回处理.

五、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时,如何确定其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地? 答: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例:广西南宁人李先生曾在顺德参加养老保险3年,后返回南宁工作并一直在当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共参保了16年.李先生可将顺德的养老保险转回南宁,并在南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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