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2-23 |
(五)签约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签约人员名单在招聘高校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无异议者),2017年8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项 签约人员报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思想品德鉴定;
2017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 2017年8月16日-19日,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签约人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市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局监察室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厦门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招聘计划.xls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