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6-02-25 |
(二)配合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出现重污染天气、可能危及师生安全健康时采取应急措施. 表2―1 序号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校车使用许可 责任主体 安全办公室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汽车维修企业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校车所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校车所属单位与汽车维修企业签订的校车维修协议(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机动车行驶证、校车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校车使用许可申请;
申请单位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的,需提供申请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校车照管员身份证、与校车所属单位具备劳动关系的证明(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机动车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单(扫描件或照片(上传);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扫描件或照片(上传))等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8―5233134 表2―2 序号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责任主体 教政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书面审核、实地核查、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形成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8―5233134 表2―3 序号3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和应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等书面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8―5233134 表2―4 序号1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教师违反国家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处罚 责任主体 人事股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通过举报、检查、其他机关移送发现的学校教师有违反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作出处罚决定,制作《教育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8―5233134 表2―5 序号2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或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处罚 责任主体 人事股 责任事项 立案责任:通过举报、检查、其他机关移送发现的违法案件等涉嫌违反国家有关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证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责任主体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审查调查结果,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8―5233134 表2―6 序号3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责任主体 教育政工股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通过举报、检查、其他机关移送发现的违法案件等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颁发学位、学历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责任主体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审查调查结果,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决定.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