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2-26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
依法不具有营业执照的(例如事业单位、自然人)可不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
国税、地税均可.依法免税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免税说明或免税证明.三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不再提供单独的税务登记证.
3、报价人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复印件加盖报价人鲜章);
报价人是公司性质的须提供近两年来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
报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
报价人是非公司性质的可提供自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资信证明.
4、报价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