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02-27 |
具体支持内容、申报程序等详见《第一部分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要求》和《第二部分 2018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第一部分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项目申报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 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前瞻布局工业互联网,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主要内容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重点围绕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一是工业互联网网络能力提升工程相关项目;
二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工程相关项目;
三是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相关项目.详细项目表见附1.
二、资金支持方式 纳入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拨付财政资金进行补助.未如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将收回已补助的资金.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除将收回已补助资金外,还将进行业内通报等处理.
三、项目组织方式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组织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遴选.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由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信息通信企业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平台方向项目鼓励联合体申报.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间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和运营机制、成员单位具体权责、长期发展计划以及本项目的任务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三)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20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标准类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
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详见附
2、
3、4)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7份(附电子版);
附件请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3份,并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征求省通信管理局意见后,于2018年6月4日前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5,逾期将不予受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项,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项目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但不占地方项目推荐指标.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议,并批复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对于已批复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中央财政按照预算管理等规定,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认真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如期完成项目实施目标. 附: 1.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表 2.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书(网络与 安全方向)(格式) 4.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书(平台方 向)(格式) 5.各地方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汇总表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