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8-02 |
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全县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内容 1.工业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工业源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工业源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稀土、锆石/氧化锆、钒等15类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园区类型、控制面积、管理机构类型、主导产业、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等情况,集中供热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公共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等.
2、农业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内容 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纳入登记调查的橡胶初加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污染物产生、排放、治理和综合利用情况. 农业源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橡胶初加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硫化物. 农业源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橡胶初加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3.生活污染源普查的具体内容 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成品油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含更新双层罐、设置防渗池等)情况,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 生活源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加油站、储油库增加石油类. 生活源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具体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 该项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该项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普查的具体内容 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柴油机动车、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废旧电池和废机油等废弃物产生、处置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