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6-03-05 |
13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界定:
1、严格界定投标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界定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2、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不利的认定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量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可对细微偏差采取扣分做法,扣分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可对细微偏差采取计量做法,约定一定数量以上的累积细微偏差视为技术商务不合格,该投标人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9号通知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