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03-10 |
蛟洋、南阳、湖洋镇要组织工业集中区企业房屋安全排查,步云、才溪、古田镇要负责组织民宿房屋安全排查(附件2);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要建立台账、清单(附件3). (3)县级抽查(5月1日-5月20日).县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实地组织抽查,并利用卫片航拍技术,将重点区域排查结果在卫片编号标记,实行比对核查.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可以聘请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同时,乡(镇)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房屋安全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对整治专项行动的信息化闭环管理.按照 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 的要求,排查结果(填报附件3)应经属地乡(镇)排查村的排查人、村主干、包村领导、干部、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确认后于6月10日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 零容忍 ,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 急的先查先治 原则,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
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木)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产权人)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乡(镇)、村两级或主管部门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乡(镇)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符合 危房改建政策 的拆除后的房屋和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房屋,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 落实监管责任 (1)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工业园区要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或领域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县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住建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