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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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cn 建议主办单位 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及综治办) 提案委员会 审查意见 同意立案 送市委办公厅研究办理 (2018-1-12) 办理单位 主办:市委政法委 会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流水号:29967) 情况分析: 当今我国互联网事业发展迅猛,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二空间,正在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涉及网络交易、网络金融、跨境贸易等问题的法律纠纷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态势.由于涉网案件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如果沿用传统的诉讼或仲裁模式去解决纠纷,会给涉案双方和相关机构人员造成很大不便,导致巨大社会资源浪费.网络时代,对法律服务提升和司法变革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带来了发展机遇. 国家先后在贵州省、浙江省(杭州市)开展了司法大数据应用和互联网法院试点工作,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应当勇于改革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争当互联网法律服务排头兵,促进枢纽型网络城市发展.
一、问题 第一方面的问题在于法律大数据尚未形成.
1、数据采集以传统的统计思维为导向,依靠人工录入,尚未通过推动法律行为在线化实现数据自动生成.
2、数据完整度不高,执法和司法结果信息公开较多,过程信息开放较少;
法院、仲裁机构数据公开较多,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数据公开较少.
3、司法机关之间、司法机关与执法机关之间缺乏高效的数据协调、共享与开放机制. 第二方面的问题在于律师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步伐缓慢.
1、基于传统的熟人社会,网络的虚拟性导致开展线上服务的律师难以获取案源.
2、在线法律服务的高成本、低收益导致律师开展线上服务的热情不高.
3、行业协会的牵头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缺乏融资、协调政法机关提供便利、业务推介等高附加值服务. 第三个方面的问题在于互联网法律服务领域的相关立法滞后,对于法律数据的收集范围、储存、利用、开放与共享等内容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第四个方面的问题在于公证机构开展线上服务缺乏协调,存在重复投入的问题. 具体建议:
(一)重塑法律架构,开启智能解决争议新时代 互联网技术革命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它不仅在全面改造产业结构和经济格局,也在深刻变革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与组织方式.法律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法律服务的模式也必定会大幅度改变. 为此,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以及仲裁机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以及统一的协调指挥机制,加快推进构建智慧辅助办案系统、在线业务流程对接、业务数据共享应用等创新事项,争取形成广州互联网法律服务规则与标准. 我市地方立法机关尽快开展立法研究,在总结现有尝试和实践的基础上,对法律数据管理工作的原则性内容,包括数据管理和开放的主体、对象、收集、程序、隐私保护、法律责任等重要事项进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