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3-16 |
7、招标答疑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在桂城公众信息网上予以澄清.投标人应随时留意,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会在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招标公告或投标答疑栏目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桂城公众信息网招标公告或投标答疑栏目(http://www.guicheng.gov.cn)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内容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承诺书
9、投标承诺书 9.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为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2016-2018年度诚信企业信息库资格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库内的单位,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文件,只须在报名时递交《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份、《投标承诺书》两份、《项目管理架构》一份、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10、项目承包价 10.1本工程的项目暂定承包价格以经桂城街道建设工程审价组审核确认的预算价下浮10%为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 10.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及施工期间可能增加的额外的费用.结算时以经桂城街道建设工程审价组审核确认的招标预算备案报告中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建安费后下浮10%进行结算. 10.2本工程的项目承包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10.3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承诺书均保持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2.投标担保及履约担保 12.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为$18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本次招标只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在开标后两天内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招标人对其开具收款回执;
如中标人不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