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6-03-19 |
(三)增加民生计量的相关规定.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 一些地方反映,与群众家庭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表没有按照规定到期轮换,造成设备老化、计量不准. 为此,原质检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开展了专项调研,由于民用四表的所属权不清晰,无相关法律规定,使得轮换制度难以落实,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无法保障,急需立法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经营者的责任.由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计量器具属于贸易结算领域,因此,对这些计量器具要求 经过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同时规定 计量失准的,由经营者负责更换 ,有利于明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冷)等计量器具的权利归属和法定责任,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删除能源计量的相关规定.计量法是计量工作的基本法,由于计量活动涉及各行各业,需要处理好计量法作为基本法与产品质量、节能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特别法的关系.能源计量是节能环保的重要手段,立法需对能源计量管理进行规定,现行节约能源法已对能源计量、供热计量、能源消费计量、能源计量器具等问题做了规定,综合考虑后,计量法不再对能源计量这一问题进行专门规定.
(五)完善计量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计量技术规范是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技术规则,是规范计量活动的行为准则,需要面向包括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在内的各种计量活动,并随着计量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不断完善.计量法作为约束调整计量活动的基本法,应从系统的角度对计量技术规范提出要求.因此,计量法需要对计量技术规范做统一规定,即 计量检定、计量校准及其他量值传递及溯源活动应当执行相关计量技术规范 .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各部门、各地实际制定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作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有益补充.
(六)增加计量数据的相关规定.随着科技发展,大数据、互联网+等科技时代的来临,计量数据的可溯源、可核查至关重要,加强对计量数据的管理越来越重要,工作实践中对能源资源数据的实时在线采集和监测,对网约车计程的计量监管,都对计量数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因此,增加了 国家鼓励通过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等科技手段获取计量数据,保证数据的可追溯性,并科学应用计量结果 的规定.
(七)增加军民融合的相关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要求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向重点领域聚焦用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水平提升 .计量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典型领域,推进计量军民融合是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深度融合发展的需要.中央高度重视计量军民融合,在多个重要文件中对推进计量军民融合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2014年5月23日,原质检总局与原总装备部签署《军民融合计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当前,我国计量军民融合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整体水平仍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计量军民融合整体效益与巨大潜力亟待挖掘和进一步发挥.推进计量军民深度融合,迫切需要法律的支撑和引领.在计量法中明确国家对计量军民融合的总体要求,可以进一步夯实推进计量军民融合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