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3-21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启用网上预审报名、网上设置交易员、供应商使用二代身份证完成网上签到(此项目不需要上传电子申请文件,但是需要网上预审报名、网上设置交易员、供应商使用二代身份证完成网上签到,现场由供应商递交资格预审纸质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预审活动.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已由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2017〕98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通过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审核.经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惠仲常务纪〔2017〕16号》会议纪要批准同意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受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20170997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授权主体:仲恺高新区管委会;

(二)项目实施机构: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

(三)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

(四)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相关审批文件

(一)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授权仲恺高新区公用事业办公室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二)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经区公用事业办PPP项目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项目相关审批文件

1、2017年7月20日,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关于区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惠仲科〔2017〕98号),同意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017年10月13日,仲恺高新区财政局出具关于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审核意见》,2017年10月16日出具该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审核意见》;

3、2017年9月27日,仲恺高新区PPP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惠仲委纪【2017】95号)管委会工作会议纪要批准同意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采取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

4、2017年12月13日,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会议批准同意 项目实施方案、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采用PPP模式建设.项目厂区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配套管网工程合作期限为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项目运营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可用性标准后起计. 惠州市第七综合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仲恺中心城区(含惠环中心区、慧云产业园、西坑、液晶产业园、仲恺大道沿线片区等)和五一北片区,服务面积为26.64km2.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本项目污水处理厂拟建设处理规模达6.5万m3/d污水处理设施,采用 A/A/O+MBR膜 工艺;

污泥处理采用机械(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处理工艺;

出水消毒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出水水质按地表准Ⅳ类水标准设计,其中总氮出水指标上限为 15mg/L,其余出水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中Ⅳ类水标准设计.提供符合国家规定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气及仪表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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