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6-03-27 |
(一)场地自检 1.确保本展位区域内所有灭火器在有效期内,指针位于绿色区域,如灭火器存在破损、指针未在绿色区 域的请到灭火器租赁处要求更换;
2.展位搭建完毕以后,所有施工材料、工具、包装箱等物品全部撤出场馆,包括音响包装箱;
3.在布展期间,所搭建的展位的储物箱、柜等不锁闭,以便排爆检查,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
(二)布/撤展期间展品进出办法 布展期间,展品及人员进馆须持有《参展证》;
撤展期间展品出馆前,参展单位须在 展商服务处 填写《参展物品出馆核准单》.
(三)开展期间展品进出办法 展品进出馆时间段为10:00-12:00;
14:00-16:00,展品进馆须持有《参展证》,展品出馆须持有《参展物品出馆核准单》;
除补货时间段,严禁展品进出,如有鲜冷、责重物品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组委会进行申请. 现场核对 组委会将依据展商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参展商品或服务对应的商标注册证(扫描件)、参展商品或服务对应的照片(电子版)等资料,在展馆现场逐一核对所有参展商信息及展品,如发现异常,立即查封展位、暂扣展品、清除出场,并追偿其给博览会带来的一切损失.
(五)物品安全 1.在展会向公众开放期间,即从参展单位开始入场到清场闭馆结束期间,参展团体或个人自行负责展品及私人物品的安全,如有遗失,组委会及展馆方概不负责.参展单位如有贵重设备、展品请在闭馆后带离展馆, 如需通宵存储应自行投保或聘请特别护卫服务,一切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负.如需协助可与组委会联络. 2.展会每日清场期间,各参展单位需派专人看守各自展位物品,直至安保人员到达所在展位后方能离开.展馆开馆至清场前,一旦发生丢失、被盗事件,责任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 3.每天闭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