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6-03-27 |
电话:0571-
89273001 4)、为方便后续的保证金退付,请各投标单位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照片均可),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至余杭区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窗口办理本项目保证金递交函.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目内容1项目名称 南苑街道中心幼儿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ZYHZFCG-2017-233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4 投标文件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31.033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
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7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8 样品提交注意事项: 1)、需提交样品为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清单中: ①、教师办公区序号1的办公桌1张;
②、教师办公区序号2的办公椅1把③、多功能厅序号1培训桌1张2)、样品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一天)9:00至16:00期间内,将家具样品送至南苑街道高地村金家角49号一楼多功能厅内,并办理家具样品送达登记手续.(联系人:王老师,联系
电话:15397152655).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 3)、投标人不提供样品则视其投标无效,样品提供不全或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则样品分为0分. 4)、样品的退返:中标单位的 样品 将由采购人予以保存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未中标投标人的 样品 由投标人在中标结果质疑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从采购人处自行领回,逾期采购人将不予保管.
9 原件提交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组成 35.2.10 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须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审结束后予以退还.未提供原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组成 35.2.
11、35.2.
12、35.3.
9、35.3.11 中要求提供的原件须在投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评审结束后予以退还.未提供原件的,相应分值不得分.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
1、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
3、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
1、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
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