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04-04 |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
二、构成本合同示范文本要件的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适用条款.条款所列内容,包括括号中所列内容,均由合同当事人约定时选择采用.
三、为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订立具体条款,需要约定的必须表述清楚,无须约定的用 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 或 本合同对此条款无须约定 加以载明.
四、转让方:指转让标的的资产持有人或其他有权处分人.
五、受让方:指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以竞价、招投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有偿取得产权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六、合同涉及当事人基本概况的填写:应按合同文本要求载明,企业类型按转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当事人如系自然人的,应载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邮编、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等.合同涉及的转让人、受让人是多方的,均应分别载明.
七、转让标的:指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设备、车辆、技术项目、商标权、专利权等.
八、转让价格: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经资产评估确认后,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直接以竞价或协议方式确定价格的,一般只适用非公有经济性质的资产. 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广东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湾工业陶瓷厂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编:528000 法定代表人: 职务:法人 企业类型:
电话: 受让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企业类型:
电话: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交易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转让方将其所持有的佛山市石湾东风路15号东区地块上41栋建筑物残值(下称 转让标的 ,以现场实物为准)有偿转让给受让方,具体如下: 本次转让标的为佛山市石湾东风路15号东区地块上41栋建筑物(包含已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21栋,未办理产权证房屋建筑物20栋)残值,与深圳市国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深国策资评字FS[2017]Q30001号)的评估对象是一致的,以该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上述转让标的申报的评估价值为100,600元.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转让标的经资产评估并经核准备案后,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00,6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陆佰元整).挂牌期满,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受让方符合受让条件、提交书面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
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确定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转让价格按照挂牌价确定. 转让方将转让标的以进场交易形成的价格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转让给受让方. 第三条 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划款程序
一、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经交易双方约定,交易价款按照一次付清的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