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6-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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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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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2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3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8〕80号)
5、《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沧政办字〔2018〕86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沧州热力有限公司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 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企业微信公众号,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渠道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营业厅等渠道和形式进行互动或电话监督
电话:0317-2199611
302328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企业简介 办公室 领导成员 领导班子构成及分工
2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指南 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申请表
3 政策法规 规范性文件 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办公室
4 规划总结 工作总结、年度报告 办公室
5 工作动态 工作部署 办公室
6 重点公开信息 服务承诺 办公室 其他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