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4-14 |
对被处罚3次仍有扬尘行为的,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半年;
对被处罚4次(含)以上、恶意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纳入企业信用 黑名单 . 建立督察问责机制 领导小组定期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责任部门、各区住建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督察问责考核,严格督察检查,严格考核评价,严格量化问责,确保各单位问题整改到位.对于蓝天保卫战任务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理责任体系 1.细化明确并严格落实住建系统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标准.组织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各区住建部门结合施工特点,按照分段作业、细化量化的原则,完善施工扬尘管控要求并组织实施.工程各参建单位在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中增加绿色施工规程关于扬尘污染防治的内容,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传达到一线施工人员;
各区住建部门对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加大对土石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检查频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率不低于92%.各区降尘量力争控制在6.5吨/月・平方公里以内. 牵头部门:施工安全管理处 主责单位:各区住建部门、工程各参建单位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2.制定预拌混凝土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标杆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示范技术要点;
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提标改造,减少水泥、砂石等粉状物料的无组织排放. 牵头部门: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主责单位:各区住建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二)实现扬尘监控系统平台共享 研究完善本市各类施工工地监控技术和数据传输规范,建立规范统
一、智能高效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监控系统平台.组织对房屋建筑和全市规模以上、施工周期较长的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各类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厂、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等,安装监控设备,并统一接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扬尘监控系统平台,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并将平台数据与城管执法及各相关部门进行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一部署各区住建部门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关于车辆识别和车辆冲洗监测等功能,并与本市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公示平台对接.各区住建部门严格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视频监控安装要求,利用全市统一的扬尘监控系统平台,加大对施工工地扬尘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于城管执法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采取进一步处理.工程各参建单位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求规范安装扬尘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 牵头部门: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 主责单位:各区住建部门、工程各参建单位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三)规范执法标准,强化扬尘执法 1.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制定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扬尘违法行为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构建扬尘执法检查、违法查处与投诉举报情况挂钩的指标评估体系,定期对各区(含乡镇街道)、各行业施工工地执法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牵头部门: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市场管理处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修订施工现场扬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将新修订的各类工程施工管控规范等有关要求纳入扬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同时提高扬尘违法违规行为的扣分权重、分值,降低对扬尘违法行为实施警示、限制评优和招投标、资质降级等措施的门槛,进一步提升扬尘违法成本,提高震慑力. 牵头部门:施工安全管理处、建筑业管理处、法制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3.市、区住建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进门查证,出门查车 制度情况的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渣土运输车辆 三不进两不出 (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