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6-04-18 |
7.5.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5.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7.5.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5.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供应商有前款7.5.1至7.5.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 7.6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成交的;
7.6.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6.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基础资料提供 8.1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2018年05月08日17:30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email protected]).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
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资料清单
第六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