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氮肥厂废水污染严重"的信访回 复2015年12月24日,我局接到郴州市环保局应急办转来的关于反映我县氮肥厂废水污染严重的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永兴县氮肥厂全称为"郴州永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永兴县便江镇康绪路2号,法人代表黄七斤,该公司始建于1970年,于1972年正式投产,占地面积约100亩,总投入资金3000万元.
2015年11月5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停止生产,并成立了"郴州永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小组",对该公司关闭、安置、搬迁等善后相关事宜工作进行处置.经现场监察,该公司未生产,且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迹象. 永兴县环境监察大队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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